2008年6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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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说法
喜宴遇丧宴 新人获补偿
王秋实

  因酒楼安排不当,一场婚宴与一场丧宴被安排在同一天的同一个大厅内,新婚夫妇因此将酒楼告上法庭。近日,在法院的调解下,该酒楼给付新人黄某夫妇精神抚慰金1500元。
  今年6月初,黄某夫妇在老家办完结婚仪式后在一家酒楼预订了桌位,并交纳了押金,准备办答谢宴。6月8日,黄某夫妇的亲朋好友应邀而来,却发现在该酒楼的同一大厅内,另一家在办丧事酒宴。同一场地,不同气氛,让黄某夫妇非常尴尬。两人与该酒楼协商无果后诉至法庭,要求该酒楼书面赔礼道歉,并赔偿精神抚慰金8000元。
  审理中法庭认为,该酒楼的做法已经违背了风俗习惯,与公序良俗相抵触,给黄某夫妇造成了精神损害,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经法庭承办人员调解,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:该酒楼一次性给付黄某夫妇补偿款1500元,黄某夫妇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。